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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之电商经营者在押金退还问题上有什么规定?

浏览3155次 2019-05-15

电商创业,需要遵守相应电商平台的规定,比如入驻天猫商城,必须缴纳保证金和软件维护费等等,入驻淘宝,必须缴纳保证金押金等。不同的电商平台有着不同的保证金要求,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电商经营者在网店经营的过程中,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这一说,在电子商务法中就有针对这个押金问题的相关规定。这样一来,在电商经营者进行电商创业的过程中,不光要遵守电商平台上针对入驻者的相关规定,还需要遵守的是今年11日施行的《电子商务法》。下面就来讲讲电子商务法中,有关电商经营者在押金退还的问题上,有什么规定!


一、押金条款的立法背景

押金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合同相对人交付的,用于保障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的资金。《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押金的收取以及退还,原本是私法领域中《合同法》上的问题,公法规则并不介入。近几年来,由于共享单车业务兴起,共享单车经营者按照注册人数向租赁用户收取一定的押金,并且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从2017年至2018年,一些共享单车经营者由于某种原因造成资金链紧张,难以退还消费者交付的押金,涉及人数众多,资金总额巨大,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电子商务立法中,为了回应社会关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电子商务经营者押金退还予以规则,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二、《电子商务法》押金条款的适用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经营者收取押金的应在退还方面尽到三个方面的义务。

一是明示押金退还程序和退还方式。押金退还问题涉及承租人的主要权利,且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经营中约定收取押金通常采用点击格式合同。因此,电子商务经营者明示押金退还方式和条件、程序时,应以通常易于识别的方式展现相应的内容或链接。

二是经营者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何为不合理条件应主要结合是否违背押金收取目的来确定。押金收取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合同相对人履行债务,与合同相对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无关的条件,原则上都应视为不合理条件。例如,租赁共享单车,押金设定的目的是保障承租人支付骑行费用、赔偿造成车辆损坏灭失的损失以及其他违约情形等,押金退还可以把承租人不存在上述情形作为条件,而不得把其他事由作为退还条件。此外,当合同约定的责任承担条款本身不合理加重了消费者责任时,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经营者把该条款中责任承担的约定设定为押金退还条件时,该押金退还条件也属于不合理条件。此外,在押金退还方式和途径上违反交易习惯、增加消费者负担的约定,也属于设定不合理条件。例如在线收取押金,而退还押金时要求线下退还或异地退还等。

三是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所谓“及时退还”既包括约定的押金退还时间不能过长,超出申请审核、资金流转的必要时间,也包括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退还完成。从《合同法》规则的角度而言,对于不合理的押金退还条件,消费者可以主张该部分格式条款无效。

三、《电子商务法》押金条款的意义及其与其他法律制度的结合

《电子商务法》押金退还的规定为行政机关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合理设置押金退还条件以及制裁不及时退还行为提供了依据,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押金退还难的根本问题在于押金是否能够与经营者其他财产区分设置以及押金使用的规则,这些在《电子商务法》中并没有涉及,需要结合其他法律规定予以规则。

以上就是关于电子商务法针对商家经营网店或是经营涉及到电子商务的公司在遇上押金退还问题的时候,而进行的规定,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有关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请到易店无忧进行在线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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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顾问-吴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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